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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州:2008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7月20日截止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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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 92 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注册城市规划师 11月29日 上午 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 2:00—4: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1月30日 上午 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 2:00—5:00 城市规划实务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 2:00—4: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9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下午 2:00—4: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经纪人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 2:00—4:30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10月19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下午 2:00—4: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二、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222.133.32.5/(德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0日。考生根据属地原则于7月21日至23日到各县(市、区)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确认、缴费手续;市直各单位于 7月21日至23日到市考试测评中心办理确认、缴费手续;各县(市、区)人事局于7月24、25日到市考试测评中心办理确认、缴费手续。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 资格考试报名表 》(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2008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依据新颁布的考试大纲实施,考试科目名称不变,《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使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报名时须提醒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三)2008年度报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四)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各县(市、区)人事局务必将下载准考证的网站、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三、各专业报名条件如下: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考全部科目的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7、人事部、建设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 城市规划实务 》两个科目的考试,《 城市规划原理 》、《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两个科目可以免试。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八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五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六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四年; 3、取得房地产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四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三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二年的;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六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三)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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