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确保考试安全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各市教育局和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要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以考生为本,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更加公平、和谐的招生考试环境,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坚决贯彻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监察部、信息产业部、国家保密局、武警总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5号)、《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作弊等行为的通知》(教学〔2008〕8号)和《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2 号附件)等文件精神,加强与公安、武警、信息、保密、宣传、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考试安全,切实维护成人高考的公平和秩序。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评卷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各项工作要制订有效的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二)标本兼治,防范舞弊行为
招生考试舞弊行为对社会和成人教育信誉影响极为恶劣,今年我省继续将打击防范招生考试舞弊行为作为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
按照教育部要求,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向社会广泛宣传考生诚信考试的意义和作用,广泛开展“诚信考试光荣,考试作弊可耻”的教育活动。促进诚信考试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为防止替考,考试阶段要对照存根认真核查考生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成人高校要将录取通知书统一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同时,重点落实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实施重点考生管理,对报名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符的考生重点进行身份多“证”审查,严格把关;二是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中心)要在报名阶段加强对考生身份证的审验,杜绝持假身份证报考的现象;三是实施重点考场管理,将报名地与户籍所在地不符的考生分散安排考场,增加监考巡考人员,配置必要的设备,防止利用技术手段有组织作弊行为的发生;四是实施重点学校管理,对曾经组织过考生大规模异地报考的高校及函授站点进行重点监督,发现苗头立即处理;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把考生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作为诚信考试的一部分,强调真实个人信息的重要性,确保录取后高校能够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
(三)加强管理,确保招生质量
各有关高校要充分认识成人高等教育在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成人高等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中,加强管理、规范办学,克服片面强调经济效益的倾向,进一步强化生源质量意识,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新生录取要求。为防止考生持他人准考证报到,各成人高校要根据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认真核查报到新生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
各有关高校要统一管理本校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一律不得委托各院(系)、函授站(点)、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坚决杜绝虚假宣传、体制外招生、异地举办脱产班、组织考生异地报考等违规行为。对存在虚假宣传、组织考生异地报考等违规行为的函授站(点)坚决撤消,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于函授教育条件好、教学质量高、办学规范的成人高校,在录取政策上将给予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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