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65号),我省有40人通过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请认真做好成绩公布和证书发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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