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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含职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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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南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洪府厅发[2006]108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南昌市2009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2009年9月底以前毕业的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共有14个市直主管部门(开发区)、32个用人单位提供111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5周岁以下指1983年3月10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78年3月10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3年3月10日(含)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南昌市2009年度部分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于3月10日在江南经理人网(http://www.jncxo.com)、江南人才热线(网址:http://www.rcnc.net)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09年3月25日上午8:30至3月31日下午16:00,考生可从江南经理人网(http://www.jncxo.com)进入报名系统。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网络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一般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少数报名人数较少或因资格条件限制使生源面窄的岗位在笔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要求的,经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到3:1。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和要求,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
1、笔试(初定4月25日,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笔试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参与。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科学技术和公文写作知识等。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时限90分钟。
(2)专业科目考试。为整合考试资源,提高招聘效率,市人事局根据各单位对专业科目考试的意见或建议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进行了归类汇总,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2、面试
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其中结构化面试由市人事局组织;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市直部门组织,具体测试方案须报市人事局审核备案。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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