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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湖南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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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央政法委等部委《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等部门《湖南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湖南省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09年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经政法院校学历教育培养合格后,定向分配到县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工作,并办理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培养计划
根据中央统一安排,今年湖南省计划招录培养1146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832名,面向退役士兵314名;培养方向为法院系统90名,检察系统52名,公安系统900名,司法行政系统104名。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为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15所院校,共招收硕士研究生49名,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128名,专科生969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整个招录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与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录取等程序进行,并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湖南红星网、湖南人事编制网、湖南教育网、湖南人事考试网及各市州组织、人事、教育等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情况。
二、招录培养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培养对象
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公告发布之日户籍在本省的退役士兵。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的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报名截止前未取得学历证书的不得报考。
(二)招录基本条件
1、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2、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
3、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4、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学位。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公开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工作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8月1日至8月10日,截止时间为8月10日24时。报考人员请登陆湖南人事编制网(http://www.hnrst.gov.cn)或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的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湖南省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10-20kb,像素高宽为170×130)。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原件一致。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省司法厅、各市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组织,各单位按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考试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在考生报名后的24小时之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按时反馈给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届时即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再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省人事考试院将定期公布各职位报考信息。
资格初审时间为:8月1日至8月11日16:00。
(三)交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交纳考务费,每人每科为5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开始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止为8月12日16:00。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务费。属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属农村家庭的凭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于8月9、10日带上述凭证和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及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院(地址:长沙市湘府路168号湖南人才市场二楼大厅,咨询电话:0731-84688383)办理减免费用手续。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交费的考生于8月24日至28日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与招录
(一)笔试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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